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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林镇:安全红线不突破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
索引号: 610521XXB2017-1122014 公开目录: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: 2017年11月16日
主题词: 发布机构: 信息办 文    号:
 

进入秋冬季节,雨水少,气候干燥,秸秆焚烧、垃圾焚烧、枯木落叶焚烧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,给秋冬季节森林火灾多发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。据悉,杏林镇近期将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全镇工作重点,为营造森林防火的舆论氛围,提高辖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,杏林镇从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上进行集中宣传,切实做到森林防火责任意识“入户”“入脑”“入心”,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
加强森林防火宣传,牢固树立生态安全意识。按照市、区对森林防火相关要求,本着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范第一”的工作思路,以贯彻落实《森林防火条例》为重心,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法,通过多渠道、全方位、大力度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、制度规定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常识,加大对责任落实、火源管控、救火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和广度,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,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加大宣传力度,多举措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。杏林镇利用手机微信群、公众号、广播、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,并在镇辖区各村道、高火险区、各村面山、林区等要道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标语,同时设立警示标牌、张贴防火戒严令,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。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动态宣传工作,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简报信息报送,以正面宣传为导向,积极收集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的影像、图片等相关资料,提供素材,做好宣传报道。

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机制,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。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、森林火情火灾报告制度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,确保林区用火审批到位、应急响应快速、火灾处置安全高效。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,镇分管领导为组长,其他小组成员由镇林业办工作人员组成,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。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,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确保达到宣传效果。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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